我省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
用地、用能等七方面 向“优等生”倾斜
本报讯 记者胡翀报道 昨天上午,省亩均办、省经信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政策解读。这份《意见》涵盖了完善制造业企业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机制、差别化用地机制、差别化用能机制等7个方面内容,核心是在要素资源的配置上,更多地向制造企业的“优等生”进行倾斜。
作为浙江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实现了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成为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最务实最管用最有效的抓手,也是高质量发展组合拳最重要的招法。
“以最小的资源环境消耗获取最大的发展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省亩均办常务副主任、省经信厅副厅长吴君青介绍了这份《意见》的核心要义。此次公布的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主要包括完善制造业企业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机制、差别化用地机制、差别化用能机制、差别化排污机制、差别化创新要素机制、差别化金融机制和建立长效财政激励约束机制等7个方面内容。
制造企业的“优等生”如何享受资源配置上的倾斜?吴君青介绍说,依据分类分业、公开公示的A、B、C、D四类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结果,实施一系列税收、用地、用能、排污、金融、财政等政策,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工作机制,同向发力、叠加运用,让低效企业改造提升的主动性越来越强,吃得少、产蛋多的“俊鸟”越来越多。
比如,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方面,《意见》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含宁波市)制造业行业纳税人统一实行分类分档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2021年12月31日前,A、B两类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减免100%、80%,C、D两类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不予优惠”等;比如《意见》明确“优先安排A类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D类企业不得参与”“实行有序用电时,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电需求”。
据悉,下一步,省亩均办将根据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要求,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数据交换共享,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突出改革创新、依法依规、减负降本、政策协同,加大对A、B两类企业正向激励,特别是对特色优势产业和产业链重点环节企业要分类施策,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加强对利用差别化价格政策征收费用的专项管理与审计,确保用于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