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32家企业出具疫情不可抗力证明
或减2.2亿美元损失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报道 2月2日上午,汇大机械制造(湖州)有限公司的代表从湖州市贸促会负责人手中接过了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心里顿时踏实了。
“汇大机械”为法国标致公司非洲工厂转向机壳体供货商,本来近期每周需交付1万套产品。由于受疫情影响,节后复工日期延后,无法按时向境外客户交付产品。“如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证明,企业不仅要承担价值24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损失,还要被追偿因导致客户生产线停产2周造成的约3000万元人民币损失。”企业相关负责人说,另外,企业商誉受到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为此,该企业向湖州市贸促会发出了紧急求助,希望能为其无法履行合同的原因提供证明,减少损失。
早在1月28日,湖州市贸促会就发出通知,告知广大外贸企业,疫情属不可抗力事实范围。收到“汇大机械”的申请后,湖州市贸促会立即对文件进行初审,在中国贸促会、省贸促会等上级部门的帮助下,成功出具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及时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记者了解到,在成功出具全国首份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后,2月3日,省贸促会通过快递配送形式将一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邮寄给杭州一进口企业。据悉,这是省贸促会为进口企业出具的首份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该企业从越南进口钢材到国内工厂加工,货值1215万美元,FOB条款交货,原定2月中旬货到报关。受本次疫情影响,浙江省人民政府要求各类企业不能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企业因不明确工厂准确复工时间,且缺少存储该批钢材的临时仓库,故打算延期派船赴越南收货,目前正在与越南客户沟通相关事宜。得知贸促会可以为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后,企业第一时间联系,希望用省贸促会出具的事实性证明书和客户协商,争取将交货时间延后两个月。接到企业线上申请后,省贸促会仅用半小时就出具了证明书。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
疫情发生后,针对我省部分企业在货物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或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的难题,省贸促会一直密切关注,及时做好应对,并对外公布值班工作人员手机号,24小时解答企业咨询。
据统计,自2月2日湖州市贸促会出具了全国首份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后,截至2月4日,全省贸促系统已为32家企业出具了32份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另有8份正在办理中。所涉合同金额超过2.2亿美元,行业涵盖有制造、药业、洁具、钢铁、服装、海外工程等,涉及美国、法国等26个国家和地区。浙江省及各市贸促会通过出具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助力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影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