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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省总工会就协助做好企业复工相关工作发出通知

积极助力企业平稳过渡 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本报讯 记者阮向民报道 2月10日起,我省将迎来企业有序复工。昨天,省总工会就协助做好企业复工相关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全总的决策部署,协助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继续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企业工会的工作指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众志成城,同舟共济,积极助力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积极协助企业平稳有序复工。督促指导复工企业工会协助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落实到每一名职工;协助企业加强防疫保障以及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和突发情况应对处置准备等工作,确保复工企业各项前期工作有序到位;督促指导复工企业工会协助企业加强返岗返工职工健康监测工作,返岗职工“一人一档”,详细掌握每名返工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协助复工企业加强出入管理、就餐管理和环境卫生等工作;教育职工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工会协助复工企业落实岗位防疫措施,协助复工企业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协助复工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通知》指出,要引导企业职工同舟共济。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树立信心、团结一致,充分发挥劳模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全力抓好生产,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生产任务,在企业复工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工会要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引导职工正确理解、积极应对,助力企业克服困难、职工稳定就业。协助有关部门和企业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用工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各级工会要根据本地经济结构、行业特点和工种需求等实际,适时开展工会就业服务月等活动,通过各级工会网上信息发布等方式,为用工企业和务工人员搭建平台,协助复工企业缓解用工短缺等矛盾。

  《通知》强调,要着力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各级工会要从工会经费中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工作,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积极助力企业平稳过渡 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020-02-08 2 2020年02月0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