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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法治·众志成城防控疫情

全省首张百万罚单

绍兴大润发超市哄抬价格罚款1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 通讯员市闻报道 日前,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对绍兴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该超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罚款100万元。此罚单是疫情防控以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的首张百万级罚单。

  2月4日,根据群众举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对绍兴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1月26日前(含当日)该超市芦笋购进价格为54元/公斤,按98元/公斤价格出售,1月27日-28日,在进价回落到36元/公斤的情况下,仍按98元/公斤出售,直至1月29日将销售价格下调至71.6元/公斤,2月2日后(含当日),芦笋购进价格进一步回落至18元/公斤,但该超市仍以71.6元/公斤价格对外销售,售价持续维持在高位。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立案调查,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拟对绍兴市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罚款100万元。

  省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经营者: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价格运行平稳有序是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共同责任,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禁止一切不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发“疫情财”者,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浙江工人日报 要闻/法治·众志成城防控疫情 00002 全省首张百万罚单 2020-02-11 2 2020年02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