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法治·众志成城防控疫情

绍兴柯桥宣判首个 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

  通讯员钟伟、曹梦婕报道 2月16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启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了全区首个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的诈骗案。法院判定,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月3日,家住广西的李女士准备购买一批口罩。她在网上查找相关信息时,惊喜地发现,有人在某二手网站上出售口罩,口罩、工厂等信息一应俱全,李女士信以为真。

  “店主”吴某某以自己不会操作购物网站系统为由添加了李女士微信。通过微信聊天,李女士得知,吴某某自称手头有100只口罩,共计2300元。“先给钱再发货。”吴某某还承诺,核对好数量后立即发货。求购心切的李女士立即通过微信转账向吴某某支付2300元,却没想到,到了晚上就被吴某某拉黑了。

  2月15日,柯桥区检察院快速处理了这起涉疫口罩销售诈骗案,对公安机关当日移送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2月16日,柯桥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视频开庭审理此案。

  经查明,今年2月2日至7日,吴某某利用疫情爆发、民众对口罩需求迫切的心理,在二手网络交易平台发布了相关口罩及医疗器械厂照片,虚构其拥有获取医用口罩的特殊渠道,并谎称自己不会操作网络交易平台,诱导多名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进行交易,其在收到相应货款后直接将各被害人拉黑。通过上述方式,吴某某共诈骗6名被害人,涉案金额6900余元。

  根据查明的事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全部赃款已收缴并发还给被害人。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众志成城防控疫情 00002 绍兴柯桥宣判首个 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 2020-02-18 2 2020年02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