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1版:一版要闻

八项举措 助力打赢“两战”

省经信厅全力推进制造业项目复工建设

  本报讯 记者胡翀报道 摸清年度制造业重点项目、加快产业链关联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兑现制造业项目财政扶持政策、积极落实制造业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日前,省经信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制造业项目复工建设全力促进制造业投资稳增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八个具体方面助力全省制造业项目建设打赢“两战”。

  《通知》要求,各地在抓好续建项目复工建设的同时,抓紧摸排一批今年新开工项目,制订年度重点制造业项目计划。对防疫应急物资生产及产业链配套项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等要优先列入项目计划。

  “我们要求,全省各地在3月份之前,形成2020年度‘百项万亿’重大制造业项目计划和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项目地方实施计划。”省经信厅投资处负责人介绍说,“对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省与地方联动,要在3月底前制定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实施挂图作战。”

  为了配合这些“大”工程、落实“大”计划,《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项目建设产业链企业协同复工机制,落实项目建设所需各项要素的保障措施,积极推动制造业项目建设所需生产设备制造企业、大型预构建制造企业、材料生产企业、第三方工程服务机构等复工复产。

  《通知》明确了对列入清单的省级防疫应急物资重点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防疫应急物资调拨任务的企业、省级重点紧缺原材料配套企业、省级重点口罩生产和加工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增补设备投入等,给予设备补贴政策(企业清单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物资保障组研究确定)。具体为:第一阶段1月20日~3月10日,列入清单的口罩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技术改造、增补设备投入等费用,省与地方财政各按50%给予资金补助。列入清单的省级防疫应急物资重点企业等,省级财政按50%给予资金补助,地方财政根据财力予以支持;第二阶段3月11日~3月20日,列入清单的口罩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技术改造、增补设备投入等费用,由省与地方财政各按25%给予资金补助。除此之外,省经信厅投资处负责人介绍说,2020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近期也将下达。

  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对省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重点企业及迫切配套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八项举措 助力打赢“两战” 2020-03-04 2 2020年03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