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场所暂缓开放
名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通过时间:2020年2月27日
发布单位: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内容:
实行复工复产负面清单制度。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属于负面清单中的公共场所及经营行业,暂缓开放或暂不开业,具体包括:
1. 会展场所、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射击(箭)场、网吧、KTV、舞厅、酒吧、公共浴室、公共游泳馆、足浴店、保健按摩店、线下培训机构(成人及非成人培训)等服务经营类行业场所。
2. 易造成人员集聚的室内旅游景点、景区室内场馆、室内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3. 其他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需要暂时停业的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