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张
我省向食盐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报道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将新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送到浙江蓝海星盐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手上。据悉,这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的全省第一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也是全国首张。
浙盐在全国盐业界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是消费者的放心优选产品,为民生提供了重要保障。浙江现有8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用盐年产量50万吨左右。国家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强化食盐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首次将食盐纳入食品生产许可,并于2020年3月1日实施。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继续加强跟踪指导和主动服务,力争在3月底前帮助有条件的食盐生产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