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16项提振消费举措
鼓励杭州放宽汽车限购,鼓励实施一周4.5天弹性工作制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报道 近日,浙江省政府发布《提振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释放消费潜力,将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实施意见》涉及16项提振消费的具体举措,包括鼓励杭州有序放宽汽车限购、鼓励实施一周4.5天弹性工作制等内容。据悉,这是今年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提振消费专项政策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22年,我省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万亿元,居全国第四位,年均增长8%左右;人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达到3.5万元,居全国第一位;文化和旅游消费年均增幅保持在10%以上,旅游接待总数达到7.5亿人次以上,其中过夜游客达到2.5亿人次。
数字消费是《实施意见》的特色,文件提出到2022年,全省网络零售额要达到2.6万亿元,居全国第二位;数字生活新服务比上年增长10%以上,重点生活性服务业基本实现数字化,对服务消费增长贡献率达到50%以上,培育壮大一批数字生活新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数字生活新服务示范城市。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住疫后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机遇期,以唱响“浙里来消费”为主线,实施数字生活新消费、繁荣商圈提能级、精品拓市育热点、造势聚客旺人气、批零改造强流通、放心消费优环境“六大行动”。
数字生活新消费行动聚焦数字生活新服务、激发健康消费新潜力、拓宽智能消费新领域,开辟消费新蓝海;繁荣商圈提能级行动聚焦加快步行街改造提升、大力培育发展夜间经济、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消费新地标;精品拓市育热点行动聚焦扩大汽车消费,鼓励杭州有序放宽汽车限购措施,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和下乡惠农政策,深挖农村汽车消费潜力,促进老字号新国货消费、进口消费、推进商旅文融合发展,丰富消费新供给;造势聚客旺人气行动聚焦唱响“浙里来消费”金字招牌,做强消费新平台;批零改造强流通行动聚焦深化批零改造提升、推进供应链创新应用、补齐城乡消费网络短板,创新消费新模式;放心消费优环境行动聚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建设、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提振消费新信心。
《实施意见》提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消费提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研究制定发放消费券、旅游券等消费提振政策措施,促进疫情后消费市场复苏。鼓励实施一周4.5天弹性工作制,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