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渔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名称:《远洋渔业管理规定》
修订时间:2020年3月
实施时间:2020年4月1日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主要内容:
◆将从事IUU捕捞(非法的、不报告的和不受管制的捕捞——编者注)、故意关闭船位监测设备等增补为违法行为,列出了13种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
◆明确建立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和引发远洋渔业涉外违规事件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船长,纳入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