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人伤黄牛”侵害权益
吴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与保险公司引发纠纷,吴某的代理人张某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40万元,法院引导至杭州市保调委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张某拒绝吴某本人出庭,后经实地走访,确认张某实为“人伤黄牛”。吴某在住院期间双方相识,张某向吴某承诺可以拿到8万的理赔款。
吴某对诉讼一事毫不知情。后经调解员协调,吴某直接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方案,各项赔偿合计达17万元。
案例分析:
人伤案件非法中介长期在医院附近与交通事故伤者搭讪,以“帮助伤者提高伤残等级、争取更多理赔金”为诱饵,招揽诱骗伤者签订《事故理赔代理协议》,进行“买断人伤”或“协商分成”。部分人伤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骗取伤者信任、虚增伤残等级、隐瞒实际赔偿金额,利用信息不对称骗取伤者应得的保险理赔金,造成伤者权益受损。
特别提醒:
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当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您可以约上侵权方车主或驾驶员直接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测算和协调。
浙江省正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道交纠纷诉讼案件均可通过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前置调解,省内各地基层法院大多设有调解工作室,消费者可申请调解,切勿听信其他个人或非法机构的任何承诺,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