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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综合保税区 获批设立

至此浙江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10家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报道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国务院近日同意设立义乌综合保税区,标志着浙江省海关特殊监管区改革创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海关特殊监管区队伍进一步壮大。目前,全省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10家。

  义乌综合保税区是在义乌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上的一次创新升级,规划面积1.34平方公里,是义乌市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桥头堡,为义乌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开放平台支撑。

  根据批复要求,义乌综合保税区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保税服务业等行业项目,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贯彻好《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利用好文件中21条政策红利,统筹规划好全省综合保税区的布局,体现差异化发展,切实做好“保税+”这篇文章,推动浙江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保税贸易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政策于一体,具备政策更优、层次更高、手续更简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义乌综合保税区 获批设立 2020-04-09 2 2020年04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