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公告
根据绍兴市风顺船舶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与绍兴宝孚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两公司合并,合并方式为:绍兴市风顺船舶有限公司吸收绍兴宝孚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绍兴宝孚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解散注销。相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公司合并后绍兴宝孚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的资产归绍兴市风顺船舶有限公司所有,所有债权债务由绍兴市风顺船舶有限公司继承。特此公告。
绍兴市风顺船舶有限公司
绍兴宝孚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