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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海事局 落实减免政策

4个月为航运企业减负将超2.5亿元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 通讯员江恒英、刘继波报道 近段时间,舟山港口航运企业复工复产正热火朝天,海事部门推出的规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更是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截至4月20日,舟山海事局已为港口航运企业减免规费合计超过1亿元,预计到6月底将超2.5亿元。

  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4个月时间内,海事部门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对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免征港口建设费。

  据统计,舟山海域港口建设费已累计减免金额9880.68万元,减免货量达2113.67万吨,其中金属矿石、石油、煤炭、非金属矿石和粮食五类大宗散货港口建设费,减免金额合计达9801.71万元。此外,舟山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减免金额为125.96万元,减免的货类主要为原油、燃料油和沥青,三类货物合计减免货量达839.76万吨。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舟山海事局全面贯彻落实规费阶段性减免政策。该局重新梳理规费申报流程,及时掌握减免政策效应,多渠道开展减免政策宣贯,确保政策及时落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该局还优化规费申办模式,推动规费征收网上办理和无纸化,达到了90%以上。

  舟山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测算,到6月底,该项减免政策将为港口企业减免规费超过2.5亿元,为企业复工复产增添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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