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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调解关口前移 引导互谅互让

江山市劳动仲裁院以调解促劳动关系和谐

  通讯员叶晓玲报道 自复工复产以来,部分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而裁员、降薪等,由此造成追索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案件增多。2月10日起至4月30日期间,江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83起,案件量比去年同期增长50.9%。面对大幅增长的劳动仲裁案件及严峻的劳动关系形势,该市劳动仲裁院通过加强庭前调解、完善基层调解、引导网络调解、提供线下用工指导等方式,拓宽调解途径,创新调解方式,在此期间调解率达88%,较好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

  调解关口前移

  “建议你们跟员工协商工资延期支付,争取他们的谅解。”日前,孙某等5名员工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纠纷向江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在初步向劳动者了解案情始末后,仲裁院工作人员联系用人单位组织调解。经沟通了解,该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无工资支付能力。工作人员建议用人单位先行与员工进行协商。随后,该企业负责人自行联系员工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员工撤销了仲裁申请。

  为鼓励协商处理、妥善解决劳动争议,该市劳动仲裁院确定了“一案四调”的工作方法和“四心调解法”,要求每个案件在原来庭审前调解一次的基础上,增加立案前调解、庭前调解、裁决前调解三环节,将调解关口前移,着力突出审前调解。推行“四心调解法”,利用四阶段当事人不同的心理特征,开展立案前细心了解、庭审前耐心化解、开庭前后恒心劝导、裁决前公心分析的个性化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抓住一切机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在解答群众来访、咨询时,兼顾职工、企业双方利益,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快速、有效地解决双方的劳动争议。

  实现家门口维权

  “你刚才咨询的事情可以先跟你们企业调委会反映,让调委会协调一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镇里的调解中心,他们会出面帮你调解,你不用大老远跑来跑去。”江山市劳动仲裁院办公室里,工作人员正耐心地接听咨询电话。

  随着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不断推进,目前,该市已建立起依托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三级调解网络,基层调解组织已成为调处劳动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其中,60%以上的乡镇(街道)已完成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规模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100%。

  今年以来,该市各乡镇(街道)共处理劳动争议纠纷51件,调解成功率达78%,劳动者享受到了“家门口维权”的便利。

  调解“上云”服务更便捷

  4月中旬,该市劳动仲裁院调解员收到网络调解短信通知,毛某通过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反映,2019年其在江山市某公司工作期间工资一直未发放。调解员收到短信通知后,立即根据毛某填写的信息、材料启动调解程序、联系公司、安排调解,经过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商定了调解方案。

  自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正式上线以来,江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引导当事人网上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可以在线申请调解仲裁、提交证据,提交后平台在线审核分配调解组织和调解专家并发送短信通知,调解专家收到短信后即可安排线上视频或线下实地调解或庭审,减少了当事人跑路和对簿公堂的麻烦,提高了劳动争议处理效能。

  与此同时,市劳动仲裁院联合其他相关科室加大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线下结合“三服务”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劳动关系领域中出现的困难,通过微信、电话咨询、实地走访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共为企业解答劳动关系问题30多个,从源头扼制了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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