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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全省首张电子封条诞生

  “该房屋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任何破坏本设备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近日,平阳县法院对一处房屋进行查封,并贴出全省法院首张电子封条,执行干警当场进行试验,一旦对电子封条进行破坏,就自动发出声光警告,执行干警的手机马上收到“破坏”封条的证据。

  此次被电子封条查封的房屋属于被执行人郑某。郑某曾系浙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5年至2015年期间,郑某以房开公司的名义,向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后房开公司资金链断裂,大部分本金无法归还。2018年2月26日,平阳法院判决郑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郑某同时还是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发现,郑某名下有多处房产,但在处置房产时,其家属存在抵触情绪。为预防家属发生乱撕封条、霸占房屋等情况,平阳法院尝试使用电子封条进行查封。

  通讯员平法 摄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2 全省首张电子封条诞生 2020-06-02 2 2020年06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