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州市舒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030193875,声明作废。
长兴盛荣能源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05220073790,声明作废。
台州市黄岩刚正社会经济调查服务部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030131829,声明作废。
台州市黄岩康姿保健器材厂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031005094,声明作废。
台州市黄岩夜精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030254236,声明作废。
台州市黄岩飞咪诺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031005095,声明作废。
临海市雅致阁美容院遗失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证号:浙卫公证字[2018]第331082-000328号,发证日期:2018年10月8日,声明作废。
湖州富意物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050210014389;合同专用章1枚,编号33050210014390;发票专用章1枚,编号33050210014391;财务专用章1枚,编号33050210014392;法人章(法人彭如意)1枚,编号33050210014393,声明作废。
杭州淳安利亚钢结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673986599L)遗失财务章1枚;法人章(法人周武聂)1枚,声明作废。
湖州南浔圣格木制品厂遗失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06201650XB(2/4)申明作废。
台州安信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三门分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310220152157,声明作废。
台州标帆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3102310001931,声明作废。
减资公告
海宁未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8BB4T0D)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至263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联系人:杜金鑫,电话:18018729042。
海宁未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人民币减至5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建德市耳东上影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卓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6月2日股东会决议,绍兴市卓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减至4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绍兴市卓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
长兴县煤山镇圆圆幼儿园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 13735155976。
长兴县煤山镇圆圆幼儿园
2020年6月3日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人民币减至3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长兴天宏物流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人民币减至3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湖州多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解除通知书
浙江古今园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原温州市龙湾区永昌堡保护修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永昌堡管委会)与贵公司(原浙江古今园林建筑研究院)于2003年12月25日签订的永昌堡御史巷9-10#、12#、13#、贤望巷3#等4处古民居修缮工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37.08万元。原永昌堡管委会分别于2004年支付15万元定金、2007年支付10万元方案设计费,累计支付25万元。
自2007年以来,你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经多次修改,仍不符合文物修缮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均未能通过浙江省文物局审批。期间,原永昌堡管委会多次与你公司联系后续事宜并要求你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至今未获任何回复。
因机构撤并和改革,原永昌堡管委会职能已并入我局。为使上述4处古民居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特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现正式通知与你公司解除上述合同,同时保留相关索赔的权利。
温州市龙湾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4月30日
(联系人:古今展 联系电话:13858881203 0577-86935252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康路91号)
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委托,将于2020年6月10日下午14时在金华市人民西路279号2楼公开拍卖温州市亚通文具礼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包,起拍价【15,381,971.67】元,报名保证金【200】万元。如相关当事人对本次拍卖标的有异议,须于本次拍卖实施前5日向委托方提出书面异议。
竞买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
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于2020年6月9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达指定账户,凭银行凭证和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竞得者保证金将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账 户:金华市正泰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1303026200004793
开户行:金华银行江北支行
报名截止:2020年6月9日17时止。
联系电话:18606797856
金华市正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0)浙0681破10号
本院于2020年5月26日根据陈霞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民享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民享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民享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7月15日前,向浙江民享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1幢17楼;邮政编码:312000;联系人:胡奕枫15925856008,丁一青 1585750767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民享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民享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7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方式线上召开。具体操作方式请电联浙江民享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1日
公 告
浙江鑫明祥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浙江鑫明祥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4月22日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5月14日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17)浙0603破4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25日的工作日实施,本次分配的分配总额为232,902,985.55元(对其中1,293,931.00元予以提存),具体为:应别除的可优先受偿的债权对应分配总额227,581,472.99元,破产费用1,660,247.03元,共益债务2,367,334.53元,职工债权分配金额0元,税收债权分配总额0元,普通债权因无余额可供清偿暂不予分配。分配款项采用转账发放。
如管理人发现浙江鑫明祥实业有限公司有其他可供分配财产的,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23条之规定追加分配。
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9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依照《企业破产法》第119条规定,分配额共计1,293,931.00元对应的债权因客观原因,在本次分配中尚不能确定分配额的,管理人将按债权争议最大金额的分配额予以提存预留。如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则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浙江鑫明祥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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