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公告
万锦商贸有限公司经股东会讨论决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225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减少至275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万锦商贸有限公司
万锦商贸有限公司经股东会讨论决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225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减少至275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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