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母亲河
钱塘江流域六地中级法院首发“钱江源宣言”
本报讯 通讯员浙天报道 日前,由省高院牵头组织的“保护母亲河 我们在行动”第一次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会议,在钱江源头——开化县举行。
为推动形成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合力,钱塘江流经的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六地中级法院在会上联合签署《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旨在加强流域各法院之间在审判事务、裁判标准、审判资源和宣传等四方面跨区域协作。
会上,还发布了六地中级法院首次签订的《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宣言》。各法院将根据钱塘江上、中、下游的不同特点,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优势,全面建立司法协同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与会法院宣布,将加强流域各法院之间审判事务协作。建立环资案件跨域立案制度,跨域重大案件一体化处理制度,辅助性事务的委托协助以及生态环境修复、禁止令、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特殊事项的委托、协助执行制度,提升流域司法保护效率;将加强流域各法院之间裁判标准协作。推进钱塘江流域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促进区域内民事案件裁判规则统一和完善,促进流域内环境资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加强流域各法院之间审判资源协作。打造流域内资源共享的专家库和生态修复基地,探索区域内生态赔偿资金统筹使用制度,专门用于流域内受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修复;将加强流域各法院之间司法宣传协作。联合发布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契机开展常态化、规模化、集约化司法宣传,促进形成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共识与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