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原刊登于2020年6月12日《浙江工人日报》第4版的“拍卖公告”第四条特更正如下:本次拍卖向买受人收取下列费用:(一)拍卖人按成交价的1%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二)交易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zc-paimai.taobao.com/。
其余事项均以原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原刊登于2020年6月12日《浙江工人日报》第4版的“拍卖公告”第四条特更正如下:本次拍卖向买受人收取下列费用:(一)拍卖人按成交价的1%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二)交易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zc-paimai.taobao.com/。
其余事项均以原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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