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省邮政管理局共筑防“毒”安全墙
严防“闪送”快递变“闪送”毒品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阮家骅报道 堵住监管漏洞,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行业发展运毒犯罪。昨天上午,省检察院联合省邮政管理局召开“共同打击毒品犯罪 共筑寄递安全防火墙”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检察建议的落实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位于江浙沪包邮区,浙江快递业务量巨大,2019年全省快件揽收量132亿件,投递量45亿件。在行业发展迅猛的同时,浙江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寄递行业普遍存在“实名制收寄执行不严格、收件验视不到位、专业检测仪器不足、智能快递柜寄件存在漏洞、新业态领域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而这些管理漏洞屡屡被不法分子利用。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介绍说,2017~2019年,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利用寄递方式实施毒品犯罪的案件共258件,2017年43件,2018年69件,2019年146件,同比分别以60%和111%的速度递增,利用寄递方式实施毒品犯罪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发布会上,通报了10起典型案事例。如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干警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吸毒人员陈某某在得知赵某有购毒渠道后,提出购买冰毒的需求,二人商定通过“跑腿”寄送冰毒。陈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毒资800元,赵某通过某APP上跑腿服务下单,将冰毒混在一袋花生里。由于缺乏辨识毒品的意识,配送人员只是简单翻看一下外包装,就将装有冰毒的花生送至陈某某处,“闪送”快递成为了“闪送”毒品。
针对毒品流通环节呈现的上述特点,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寄递方式运输毒品可能进一步蔓延的实际,2月上旬,省检察院向省邮政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强寄递行业安全管理,有效切断毒品流通渠道。检察建议书分析了邮政、寄递领域毒品犯罪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了监督落实三项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同城急送运毒、完善监管机制措施和提高辨毒意识能力等工作建议。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奔在会上表示,省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内容对于补齐寄递行业安全管理短板,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实实在在的作用,作为全省寄递行业监管单位,将通过统筹部署、强化打击、深化协作来严格落实检察建议内容。“我们将实行逐案追溯源头、逐环节倒查责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王德奔说。据悉,今年以来,全省邮政管理部门共计开展安全检查7609家次,作出行政处罚78起,罚款金额199.74万元、停业整顿13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