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警方侦破一起特大网络兼职诈骗案
194万余人中套,案值超3.4亿元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陈谊、王林生、陈怡报道 充98元就能参与网上“兼职点赞”的任务,动动手指每月就能赚三四千元……曾经靠卖手抓饼谋生的孙某华精心研发一款“兼职点赞”小软件,短短几年时间让他过上了奢华生活,最终也把他送入了牢房。
近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了台州警方破获特大网络兼职诈骗案的相关情况,这也是全国首起以视频社交平台兼职点赞开展诈骗的案件。其中涉及全国受害人员194万余人,涉案资金3.4亿余元,冻结资产共计1.5亿元,全国涉案人员3000多人,目前已抓获涉案嫌疑人900多人。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台州警方揪出这起案件的初始线索,竟然是2018年10月椒江区市民陈先生的一次报警,称自己被网络“兼职点赞”骗了216元。
陈先生说在QQ群里看到一则招聘点赞员的广告,称每日可赚80~150元不等。陈先生心动了,便添加了广告上的QQ号码,第一笔任务顺利拿到了5毛钱的佣金。
之后,陈先生按照对方指示,将广告链接发送到自己的QQ群、微信圈,并下载注册了一款“微信息”APP软件,进入一间培训房间,交纳了98元的任务激活费。交钱后,被对方推送到另一个房间,又交纳了118元成为了高级会员。“98元只能在PC端做任务,118元可以在移动端做,按他们的说法是任务更多,佣金也更多。”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郑健说。
但是,陈先生很快发现,做了10单之后就没有任务了,他觉得自己遭遇了网络诈骗,就报了警。
“受骗金额不高”这一点触动了警方的敏感神经,根据办案经验,“小额+互联网平台”这两个案件要素,往往预示着受害人数会很多。台州警方调查后发现,像陈先生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通过进一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孙某华等人渐渐浮出了水面。
调查显示,2016年,犯罪嫌疑人孙某华与妻子严某、兄弟孙某某在山东青岛创建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专门从事诈骗活动。通过招聘程序员对其他软件“源代码”进行修改,开发了“微信息”“微助手”两款诈骗软件,并专门申请10个视频社交平台账号,招聘专人拍摄短视频,设计相关的任务。
同时,在全国各省市设立培训团和推广团,这些成员根据统一的诈骗文本,在QQ群、微信群、朋友圈等平台,进行虚假宣传招聘兼职人员。郑健说,“受骗金额在200元左右,就是因为损失不大、怕麻烦,多数受害人不愿意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就这样,不到3年时间,团伙成员已达3000多人。通过调查,该公司账户每天到账的资金都有七八十万元,有时甚至高达300多万元。这些钱除了一部分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一部分用于支付培训员和推广员的费用,剩余的钱都流入了孙某华的腰包。“他在山东购买了10多处房产、十几辆豪车,日子过得纸醉金迷,极度奢侈。”郑健说,“他只有初中学历,早前靠卖手抓饼谋生,自己也被人家骗过钱,一念之差,最终走上了犯罪这条路。”
警方通过网站数据分析发现,该诈骗软件注册会员共有500多万人次,其中194万多人已交纳了会员费。日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