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劳动争议化解按下“快进键”
宁波“法院+工会”多元解决劳资纠纷更快捷
记者张浩呈报道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11地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推行“法院+工会”调解模式,宁波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城市名列其中。
试点半年时间以来,宁波通过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依托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化解劳资纠纷的合力,为劳动争议化解按下“快进键”。
矛盾化解速度更快了
从提起诉讼,到最终拿到拖欠的劳务费,刘渊彬只花了20天时间。
刘渊彬是一名器械维修工,一直在宁波奉化工作。去年,一位包工头找到刘渊彬,邀请他到新疆维修采棉花机,由于时间不长,加上对方开出了9000元的劳务费,刘渊彬便答应了对方的邀请。
但从新疆回来后,刘渊彬却迟迟没有拿到这笔劳务费,“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包工头承包的生意亏了,他跑到广西去了。”眼看自己的劳务费就要“泡汤”了,刘渊彬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院。
“法院收到诉状后,开庭前把案件送到了我们工作室,让我们先介入调解。”宁波市奉化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负责人吴锡佩说,接到案件后,他们立即联系事件双方当事人,看看能不能在案子真正进入司法程序前,通过调解把它化解了。
今年4月,奉化区人民法院联合奉化区总工会启动了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成立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吴锡佩成了工作室负责人。
“为了调解这个案子,我打了无数个电话,把双方的分歧一点一点缩小。”吴锡佩说,最终经过调解,包工头同意支付刘渊彬6000元劳务费,双方达成和解,“以往一场诉讼官司打下来,至少要耗费四五个月时间,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也要花费不少,到头来不仅矛盾没有解决,反而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加重了法院的审理负担,还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而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不仅节约双方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解开双方心结。这个案件前前后后总共调解了20天左右时间,相比较以往走正常诉讼程序至少节省了三四个月时间,调解速度更快、效率更高。”
“通过调解来化解劳动纠纷,工会组织大有可为。”奉化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印海优说,以前工会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后如果一方反悔,就无法保障协议的履行。“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启动后,相当于为工会调解“赋能”,让工会化解劳动争议更有公信力。“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备等同‘判决书’的效力,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数据显示,开启多元化解试点工作以来,奉化区总工会接到法院转交的案件68件,其中调解成功64件。“今年我们还将15名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聘请为诉调对接调解员,基层诉调对接力量将进一步得到壮大。”印海优说。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了
看到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程文雅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段时间以来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程文雅是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维权科科长,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试点启动以后,他们每周二都会去一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手中院转交的劳动纠纷争议案件。程文雅说,劳动争议案件往往看似简单,有的标的也不大,但存在“人数众多、类型复杂、善后不易”等特点,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还可能引发矛盾。
前不久,程文雅接到宁波市中院转交的象山职工鲍某挺工资被拖欠一案。“这个案子历经仲裁、一审至中院立案已长达近一年之久,疫情时期,劳动者与企业在经济上都承受着考验与压力,僵持不下对彼此来说都是一个难题。”程文雅认为,此时工会的介入调解,或许是实现双方互利共赢的一次契机,“一般到了二审的案子,之前的调解来来回回都进行过很多次了,等到我们再介入调解可操作空间其实很小。”
尽管艰难,但程文雅仍决定尝试进行调解,“一开始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是无须赔付,但法院一审的结果是要补发鲍某挺近7万元的工资,企业无法理解为何仲裁结果与一审结果差距如此之大,更无法接受如此之高的赔付。”为了找到双方可以协调的平衡点,程文雅厘清双方的意见差异,在焦点金额上不断拉近双方的差距,经过多次反复致电双方沟通,最终企业同意一次性补偿鲍某挺4万元。“通常在初步的沟通中,双方争论的焦点仍是谁对谁错,但是调解的目的不是下定论对错之分,而是争取双方最后的标的一致,我们要做的努力就是尽可能拉近双方的差异,最终达成一个共识。”
在程文雅看来,相对于仲裁、诉讼,采用协商性强、对抗性弱、灵活度高、成本低廉的调解方式,更有利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同时,工会调解与仲裁、诉讼相比,化解劳动争议纠纷通常更为高效便捷,成本更低,更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