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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筑牢个人信息 安全“防火墙”

丽水莲都检察机关起诉一批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本报讯 通讯员何宣漫 记者胡翀报道 总有莫名其妙的营销电话找上自己,人名、电话甚至家庭住址等信息都被对方精准掌握,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日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陆续起诉了一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随着案件侦破,一批兜售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行业“内鬼”被揪了出来。

  记者从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已经起诉的这批案件中,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兜售业主个人信息进行牟利的情况比较典型。

  2019年6月至10月底,樊某某在担任丽水某新交付小区的物业经理的过程中,将公司履职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到的小区业主相关信息,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提供给装修公司、建材公司、家具公司的销售人员。其中可能影响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信息2276条,一般信息633条。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樊某某被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除了物业公司“内鬼”的助力,某些行业内部也会“互相帮助”“各取所需”,交换客户的相关信息。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2017年至2020年4月,丽水某卫浴公司为了获得更多的业务,与同行之间交换“情报”。如将莲都区一些项目的业主信息,跟开发区项目的业主信息进行交换,由专人进行收集,再由业务员通过电话或者群发短信的形式进行精准营销。

  除此之外,莲都区人民检察院还查明,有人专门从网络上购买公民手持身份证的照片,以此来从事一些需要实名认证业务的办理,并从中牟利。2019年2月至4月,张某某通过微信购买了340余套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的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用于办理电话SIM卡,并将非法办理的220余张电话卡销售给他人,共计违法所得13966.5元。这些电话卡有的用于充值游戏点卡,有的则用于电信诈骗。

  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驱使下,不法分子通过数据盗取、信息盗用、网络钓鱼、电信诈骗等一系列非法手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隐私,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负面社会影响。检察机关提醒公民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在遇到个人信息遭受侵犯时,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与之斗争。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2 筑牢个人信息 安全“防火墙” 2020-08-04 2 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