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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玉环市人民法院公告

  (1021)浙1021破22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台州市金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7月16日裁定受理债务人玉环欣龙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8月4日指定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玉环欣龙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务人玉环欣龙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9月20日前,向债务人玉环欣龙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广场中路2号海洋广场1幢15楼;邮政编码: 318000; 联系人:林琰凯;电话:0576-88806191,1595769994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务人玉环欣龙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债务人玉环欣龙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0月15日下午三时在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5日

  玉环市人民法院

  玉环市人民法院公告

  (1021)浙1021破21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玉环县双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7月16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台州市海洋生物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8月4日指定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台州市海洋生物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务人台州市海洋生物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9月20日前,向债务人台州市海洋生物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广场中路2号海洋广场1幢15楼;邮政编码: 318000; 联系人:林琰凯;电话:0576-88806191,1595769994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务人台州市海洋生物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债务人台州市海洋生物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0月19日下午三时在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5日

  玉环市人民法院

  玉环市人民法院公告

  (1021)浙1021破19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玉环创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7月21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台州卡吉梦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8月4日指定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台州卡吉梦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务人台州卡吉梦家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9月20日前,向债务人台州卡吉梦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广场中路2号海洋广场1幢15楼;邮政编码: 318000; 联系人:林琰凯;电话:0576-88806191,1595769994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务人台州卡吉梦家具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债务人台州卡吉梦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0月13日下午三时在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5日

  玉环市人民法院

  刊登中缝广告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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