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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稂洋生遗失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执业证,证号02006933100080002015001464,声明作废。

  安吉元丰茶叶机械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备案编码:3305230026258,声明作废。

  绍兴越居新材料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06020053937,声明作废。

  建德市伟顺运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01820087303,声明作废。

  海宁戎美时装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杭州呈选心仪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1枚,印章编码3301100285161,声明作废。

  台州枫澳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310221015091,声明作废。

  浙江莲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12日股东决定,浙江莲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减至5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绍兴汇纤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12日股东会决议,绍兴汇纤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减至1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绍兴汇纤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诸暨市智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根据诸暨市智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11日股东会决议,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减至1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联系人:郑霖,联系电话:13857540318

  诸暨市智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从950万元人民币减至2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湖州四友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天天教育培训学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15925838881。

  绍兴市上虞区天天

  教育培训学校

  2020年8月13日

  仙居凯旋家居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公告

  经本企业投资人决定:浙江省仙居县凯旋工艺厂转型升级为仙居凯旋家居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前企业出资额为100万元,转型升级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企业清偿债务,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或异议。特此公告。

  浙江省仙居县凯旋工艺厂

  2020年8月14日

  公告

  根据德清华宝玻璃有限公司2020年8月12日和德清宝马织造有限公司2020年8月12日德清县华宝丝业有限公司2020年8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三公司将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合并前德清华宝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8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7800万人民币,德清宝马织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万美元,实收资本250万美元,德清县华宝丝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万人民币,合并后德清华宝玻璃有限公司续存,德清宝马织造有限公司和德清县华宝丝业有限公司注销,续存公司注册资本10874.3951万人民币,实收资本10874.3951。望德清华宝玻璃有限公司、德清宝马织造有限公司、德清县华宝丝业有限公司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各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要求。

  德清华宝玻璃有限公司

  德清宝马织造有限公司

  德清县华宝丝业有限公司

  关于长兴天都电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

  公示(第二批)

  (2018)天都破管字第37号

  2018年3月12日,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5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长兴天都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都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18年3月15日,长兴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522破2号《决定书》,决定指定湖州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天都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天都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报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上统称"职工债权")进行调查、统计。截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时,管理人仅确认卞煜智职工债权1笔(已公示)。此外,截止2020年8月12日,管理人确认第二批职工债权1笔,债权金额为70000元(详见附表)。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管理人调查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0日止。

  公示期内,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特此公示。

  长兴天都电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附:1.长兴天都电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第二批)

  2.管理人联系方式: 15067265626,邮寄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县前中街385号二楼。

  长兴天都电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第二批)

  截止2020年8月12日 单位:元

  序号、职工债权编号、债权人、职工债权金额

  1、02、沈月春、70000.00

  总计70000.00

  刊登中缝广告孙老师

  15066670823


浙江工人日报 中缝 00005 公告 2020-08-14 2 2020年08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