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金华艺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声明作废。
金华艺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1枚,声明作废。
金华艺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法人赖建军)1枚,声明作废。
浙江天台大兴物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230149315,声明作废。
临海市多拉多运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820215203,声明作废。
遗失玉环市艾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章一枚,编码33102110002311,声明作废。
三门宇力物流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1枚,编号3310220151216,声明作废。
诸暨市嘉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068110018308,声明作废。
临海市暮色花木专业合作社遗失财务专用章1枚,编号3310820138880;法人章(法人何才智)1枚,声明作废。
杭州千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32822186X1)遗失公章1枚,声明作废。
羊益祥(HAZDQ186)遗失太平洋人寿保险执业证1份,执业证收据号码:02000233010080002018020401,声明作废。
减资公告
永康市厉达贸易有限公司经股东于2020年8月13日决定: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减至3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本公司通知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本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丘晓娟,联系电话:15258998353
永康市厉达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21日股东决定,武义斯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减至1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联系人:徐金容。联系电话:18971671919。
武义斯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2日
领取新保险许可证公告
机构名称: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许可证编号:0256791 许可证机构编码:000110330400
业务范围:经营财产保险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机构住所:浙江省嘉兴市长水路116号1幢1201-2室
邮政编码:314001 负责人:朱伟龙
联系电话:0573-82725686
许可证颁发日期:2020年8月19日
绍兴序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20日股东会决议,绍兴序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减至2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绍兴序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2日
遗失声明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单位) 郑高翔不慎遗失土地证一本,坐落于三门县珠岙镇独山村,土地面积为100.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证号为三集用(1998)字第00417026号,现声明作废,并委托贵局予以公告。该不动产上不存在他项权利。如有不实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章): 郑高翔
2020年8月22日
遗失声明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单位)叶继美不慎遗失土地证证书二本,坐落于三门县珠岙镇金湖洋村胡村片,土地面积分别为30.9,15.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证号分别为三集用(1995)字第00416104号,三集用(1995)字第00416081号,现声明作废,并委托贵局予以公告。该不动产上不存在他项权利。如有不实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章):叶继美
2020年8月22日
台州市路桥绿水环保设备材料厂转型升级公告
经本企业投资人决定: 台州市路桥绿水环保设备材料厂转型升级为台州市路桥绿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前企业出资额为20万元,转型升级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企业清偿债务,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或异议。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 台州市路桥绿水
环保设备材料厂
2020年8月22日
注销公告
金华鹊桥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9年6月27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各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金华鹊桥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2日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年8月2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台州市绿迪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债务人台州市绿迪机械有限公司负债达二百七十多万元,而资产仅有十多万元。本院认为债务人台州市绿迪机械有限公司资不抵债,已符合破产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8月6日宣告债务人台州市绿迪机械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浙0603破22号
本院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的申请,于2020年8月5日裁定受理该行对绍兴湖滨酒厂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绍兴湖滨酒厂管理人。绍兴湖滨酒厂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0月20日前,向绍兴湖滨酒厂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9楼;邮政编码:311800;联系人:章佳琦15988296962、黄媛媛18868827681]。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绍兴湖滨酒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绍兴湖滨酒厂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14时0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方式线上召开,债权人通过微信公众号“优破案”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受疫情影响,人员不宜聚集,本次会议仅在网络平台召开,现场不再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以上资料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环节向管理人提交。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申报时预留的手机号码登录微信公众号“优破案”,进入“债权申报”-“案件公告”查看债权人会议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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