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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权力”须在阳光下运行

微观点:农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平台的创设,既让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又给基层“微权力”戴上了“紧箍咒”。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更多“窗口”和“风景”。

  ■钟伟

  据媒体报道,绍兴市柯桥区在全国首创农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平台两年来,已开展大宗物资采购1449宗,金额达7000多万元,为村集体节约资金730万元。

  在村级事务中,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被农民诟病较多。过去由于疏于管理,一些村干部在决策时搞“一言堂”,用钱一句话,“跑、冒、滴、漏”现象频发。通过农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平台,能够全面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宗物资采购交易行为,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由于农村资金开支面广量大,资金流向把控难,容易滋生“微腐败”,扎紧农村集体经济“钱袋子”迫在眉睫。想要掐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七寸”,关键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三资”管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有了农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平台,交易过程公开透明,采购效率明显提升,每笔资金有“证”有“据”,资金流向实现了实时跟踪监督。

  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首要任务是解决农村产权交易内容不够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够到位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用“科技+”手段实现“三资”数据及时公开、查询、统计、汇总、动态管理以及数据共享。

  由于村民自治的特点,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体制机制不尽完善,对村级权力的监督一直存在薄弱环节,致使村级“微权力”滥用、腐败问题比较突出。通过农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平台,使交易过程公开、透明、规范,确保村集体的每一笔钱都用得明明白白,这样既保护了村民利益,也保护了村干部。

  农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平台的创设,既从源头上防控村级资产资源流失现象,让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又给基层“微权力”戴上了“紧箍咒”。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基层治理,需有更多的“窗口”和“风景”。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广告 00002 “小微权力”须在阳光下运行 2020-09-12 2 2020年09月1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