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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广告

债权转让及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向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10月3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向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时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时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楼丽华于2020年6月3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几经依法转让给了楼丽华。现以公告方式通知下列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或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继受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楼丽华履行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物权担保合同和∕或保证合同、相应利息及任何其他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向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时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楼丽华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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