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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高速事故车免费清障救援

  名称:《浙江省公路条例》

  通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实施时间:2020年9月

  主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路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发展规划。公路发展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公路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沿线地形、地貌、地质特征以及环境条件,严格执行节约用地、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加强公路与沿线生态、景观的一体化设计,注重两侧边坡以及桥下空间等区域的美化绿化建设。

  ·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应当严格控制平面交叉数量。

  ·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同步开展数字化建设和数字档案移交;已运行的公路应当逐步实现数字化。

  ·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公路养护作业方案,同步制定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养护作业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在交通高峰期封闭车道作业。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现超限运输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和超限许可等信息的共享。

  ·收费公路需要新增采用经营性收费模式的车道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新增车道的业主单位。

  ·新增车道后,通行费标准不得因车道增加而提高。

  ·原有车道的经营期限届满后,省人民政府应当降低通行费标准。

  ·对停留在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拖曳、牵引费用的事项,应当在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协议中予以明确。

  ·违法超限运输、违法涉路施工活动、交通事故等造成公路路产损坏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2 高速事故车免费清障救援 2020-09-15 2 2020年09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