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要窗口”建设汇聚强大正能量
浙江省劳动模范协会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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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浙江省劳动模范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在杭州召开,史济锡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邹伟锋 摄 |
本报讯 记者阮向民报道 浙江省劳动模范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昨天下午在杭州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浙江省劳动模范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劳动模范协会章程修改草案,选举浙江省劳动模范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并在随后召开的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会议提出,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蔚然成风,为“重要窗口”建设汇聚强大正能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史济锡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劳模协会名誉会长厉志海,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才方出席会议,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省总工会副主席、省劳模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张卫华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省总工会兼职副主席陈美芳出席会议,新当选的省劳模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冯亚丽作表态发言。
省劳模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自2015年7月10日换届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贯彻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按照“大力弘扬劳模精神,为实现‘两美’浙江凝聚力量;发挥劳模人才优势,为劳模再立新功创造平台;关爱服务劳模,为劳模多办实事;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的要求,宣传劳模、关心劳模、服务劳模,团结动员广大劳模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在“两个高水平”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会议明确了今后5年省劳模协会工作的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切实加强劳模协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劳模协会的作用,组织引导广大劳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浙江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作出新贡献。
史济锡代表省总工会向新一届省劳模协会领导班子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与会全体劳模代表、全省广大劳动模范表示崇高的敬意。史济锡说,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团结一心,努力奋斗,积极投身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伟大新实践。协会要深入学习省委书记袁家军在省委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精神,按照袁家军强调的思考“10大新课题”、创新“5种思维”、交出“10张高分报表”的要求,切实提升政治能力,打造过硬本领,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广大劳模为我省“重要窗口”建设贡献力量。
史济锡指出,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协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加大对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宣传力度,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始终成为引领社会前进的主旋律,成为凝聚广大劳动者奋力推进我省“重要窗口”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要全面展示劳模风采,协会要激励广大劳模保持先进性,积极发挥劳模特有的影响力和带动作用,提升“劳模”“工匠”的品牌影响力,全面展示浙江劳模的独特风采;要充分发挥劳模作用,协会要主动参与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积极为劳模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中展示才华、发挥作用提供全方位支持。
史济锡强调,劳模协会要把为劳模服务、维护劳模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夯实劳模服务网络建设,强化日常管理服务功能,实打实地为劳模办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把协会真正打造成“劳模之家”。各级工会要重视关心协会的发展,选好用好协会干部,深入到劳模中去,倾听劳模的呼声,关心劳模的所求,切实帮助劳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史济锡希望我省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劳模协会的建设,支持劳模协会的工作,共同为劳模协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团结引领广大劳动模范、全体劳动者为浙江“重要窗口”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冯亚丽代表新一届省劳模协会理事会作表态发言,她表示,新一届理事会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劳模协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为劳模服务的宗旨,真正把劳模协会建设成联系劳模、宣传劳模、关爱劳模、服务劳模的“劳模之家”;切实加强劳模协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劳模协会的作用,组织引导广大劳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浙江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打造“重要窗口”作出新贡献。
省劳模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分管劳模工作的领导、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各市劳模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