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执行职能 护航“六稳六保”
我省法院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
本报讯 通讯员高媛萱报道 全面吹响执行集结号,近日,我省法院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为“六稳六保”保驾护航。据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从9月下旬至2021年春节期间,在全省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
9月21日起,湖州、台州、金华、嘉兴、江山等地纷纷开展今秋的第一场集中大执行活动。
舟、沪两地跨省联合腾退执行
9月24日,在上海相关部门配合下,舟山中院成功强制腾退上海一套330余平方米的房产。
2012年,姚某因在施工承揽过程中与某建工公司产生纠纷,被诉至舟山中院。诉讼中,法院依法查封了姚某名下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某房产。该房产因民间借贷被案外人抵押且已申请执行。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姚某应支付738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姚某下落不明,其名下仅有上述房产可供执行。后该房产于2019年11月拍卖成交。受疫情影响,法院于今年3月赴上海办理房产交接手续。不料,该房产被姚某的前妻邱某,经案外人租赁给他人开办养生会所和培训学校。
法院张贴退出房屋通知,限期租户自动腾退。当法院再次赴现场时,发现邱某在房内设置了卧室,并声称房产系其唯一住房,且有心脏病容易发病。考虑到邱某已70多岁,法院多次赴上海做其思想工作,劝其自动搬离,但其表示要先拿到钱,以此作为搬离的交换条件。鉴于此,法院对邱某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
专项行动期间,该案成为重点目标案件。在杨浦区政法委、杨浦区法院、当地居委会等多部门协助配合下,历时约两个小时,房屋清场并换锁,强制腾退工作圆满完成,该房产现已交付给买受人。法院下一步将对擅自出租法院查封房产,以及多次告知限期不腾退的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既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又考虑企业现实困境
“这下我的工资有着落了!”拿到和解协议的邱某长舒一口气。
今年3月,邱某被公司辞退,并被拖欠工资2.6万元。5月,经德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应分3次向邱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欠付工资等共计5万元。后邱某向德清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我们是小微企业,主要是给日本企业做代加工,今年受疫情影响,我们的日子很难过。”一边是被拖欠工资的申请人,一边是苦苦支撑的小微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简单粗暴地将企业账户查封,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经营生产。企业支撑不下去,申请人更拿不到钱。
执行干警反复向申请人阐明其与企业的共生关系,同时向企业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中秋节前,公司向邱某支付1万元,剩余4万元于春节前一次性付清。
从“不肯露面”到“请求调解” 主动履行变多了
“吕大姐,麻烦您再帮忙调解调解我的另外一个案件。”
永康市法院一名被执行人徐杰(化名)在签好一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执行和解协议之后,主动请金华市人大代表吕月眉帮忙调解其所涉另一起执行案件。
当日,原本答应前来西城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的徐杰,向申请执行人谎称自己胃病发作,迟迟不肯露面。在法院干警再次通知并告知拒不履行的后果后,徐杰来到矛调中心。
“做人要讲诚信,不能辜负别人给予的一次次信任!事情越早解决,你越早能够卸下担子、轻装上阵。”调解中,办企业出身的吕月眉站在徐杰的立场,耐心劝其面对困境、诚信经商、主动履行。
“‘面对’真的没有想象中困难,还好今天我来了。”案件调解成功后,徐杰主动请吕大姐帮忙调处另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