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中青与徐月琴、潘中青与杨琼华债权转让公告
![]() |
公告清单如下: 注:1. 若主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2.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3. 徐月琴联系电话:13906807786,杨琼华联系电话:15305809865 |
根据潘中青与徐月琴、潘中青与杨琼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潘中青将其对公告清单中序号1、2所列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徐月琴,序号3所列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杨琼华。徐月琴作为上述序号1、2债权受让人,杨琼华作为上述序号3债权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从公告之日起,序号1、2列明的主债务人及担保人向徐月琴履行还款义务及相应担保责任,序号3列明的主债务人及担保人向杨琼华履行还款义务及相应担保责任。
潘中青 徐月琴 杨琼华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