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环卫工被撞身亡案不再重演
永康市检察院给环卫工添“护身衣”
本报讯 通讯员范跃红、金瑜 、卢笑晨报道 “最近单位对安全防护抓得可严哩!前些日子还召集大家安全培训,防护服也换了,安全系数提高了!”昨日早晨5点半,永康市检察院检察官胡志元特意起了个早,沿着市区主要道路一路骑行,不时停下来与路上作业的环卫工人交谈了解情况。
近两个小时的晨行“调研”让胡志元心里欣慰了不少,一个多月前制发的检察建议效果已显。
今年5月31日早晨6点多,环卫工人杨阿姨在该市溪心路清扫马路时,不慎被张某驾驶的车辆撞击,当场身亡。综合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等原因,经事故责任认定,杨阿姨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不久,张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移送到永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办案的同时,环卫工人安全问题引起了该院检察长何德辉的关注。以此案为契机,该院开展专门调研。据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至今年8月底,仅浙江省涉及环卫工人道路安全的刑事案件已有20 起。“深入剖析这些案件背后原因,我们发现该类案件固然涉及多个方面责任因素,但相关部门对环卫作业的监管仍需加强,以堵绝事故安全隐患。”何德辉说。
经过磋商研判,9月10日,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环卫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增设安全作业相关设备设施,规范道路清扫作业流程,同时加强日常安全督查工作,及时发现、消除违规作业及其他安全隐患。
随后,该院联合该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段)等单位召开了“道路清扫安全保障工作座谈会”,推进检察建议的落实。
10月20日,该院收到了检察建议回复,显示各方对检察建议都很重视。永康市环卫处对人工保洁作业规范标准进行了修订,推出了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安全作业培训、加大安全作业装备配备力度和加强对环卫作业情况的日常督查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等举措。全市还加大文明驾驶的宣传力度,出台禁止车窗抛物、禁止随手扔垃圾、禁止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等规定。相关部门还将加快“机器换人”进度,创新机械化作业模式,通过增加机械数量提升机械作业率,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减少路面人工作业时间,降低交通安全风险,等等。
“单位给我们发了新的反光服反光帽,配了频闪肩灯和停车警示桩,现在干起活来不再提心吊胆了。”环卫工人老张对胡志元说。
“环卫工人的安全不是一件小事,我们将继续跟踪、督导、落实检察建议,为他们拉起安全防护线,实现检察监督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参与社会治理的转变。”何德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