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松浙江长兴制药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出资人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5100万元减至3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惠松浙江长兴制药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经本公司出资人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5100万元减至3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惠松浙江长兴制药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