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云和县桢杺玩具经营部遗失公章1枚,声明作废。
丽水市莲都区陈勇砂石料经营部遗失公章1枚,声明作废。
浙江台州香车佳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1枚,编号3310220157785,声明作废。
金华昕威机械配件厂遗失公章1枚,声明作废。
金华昕威机械配件厂遗失财务章1枚,声明作废。
金华昕威机械配件厂遗失法人章(法人金珊)1枚,声明作废。
浙江昱邦科技有限公司遗失由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5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MA29QJ4T5H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1枚,声明作废。
绍兴柯桥朱雀毛纺织有限公司遗失原法人章(原法人项福珍)1枚,声明作废。
遗失玉环市天鸽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公章一枚,编码3310210302492,声明作废。
台州市鲸驰鞋业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1枚,编号33108210027830;公章1枚,编号33108210027829;法人章(法人郭经旗)1枚,编号33108210027832;发票专用章1枚,编号33108210027831,声明作废。
杭州互联云鼎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B1TM56B)遗失合同专用章1枚,声明作废。
杭州和达塑料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1枚;法人章(法人赵仁福)1枚,声明作废。
金华市大地走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一枚,声明作废。
绍兴亦贞市场调查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33060210030286;公章一枚,编号33060210030285;法人章(法人李兆山)一枚,声明作废。
台州市佐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021009479;法人章(法人陶莎)1枚,编号3310021009482,声明作废。
上海聚龙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上虞漳汀加油站遗失《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各一本,出证时间:11月25日,有效期:2020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嘉兴筋斗云南北湖体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经股东会决议解散本公司,公司现已成立了清算组,负责相关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嘉兴筋斗云南北湖体育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12月4日股东会决议,武义福多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减至105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联系人:应健爱。联系电话:13516979899。
武义福多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5日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680万元人民币减至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浙江亿来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领取新保险许可证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公司
许可证编号:0257255
许可证机构编码:000005331004
业务范围: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机构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西路桥大道299号1层、6-10层
邮政编码:318050
负责人:陈清燕
联系电话:0576-82450123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台州监管分局
许可证颁发日期:2020年12月2日
清算公告
玉环市摆渡人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1MA2DW7TK4X,拟向审批机关申请举办者变更,现对学校进行财务清算,请债权人于2020年11月16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0日向本学校清算小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人:肖陈铭,清算组成员:肖陈铭、李孙勤、陈健、周明水、许益龙,特此公告。
联系人:肖陈铭
联系电话:18657632576
邮箱:taizhoubaiduren@163.com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东城路226号嘉汇大厦
玉环市摆渡人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5日
三源科技(诸暨)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根据三源科技(诸暨)有限公司2020年12月4日股东决定: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减至1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联系人:杨益琴,联系电话:13601027983
三源科技(诸暨)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5日
声明
2020年7月16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指定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担任温岭市鸿踏鞋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因该公司的印章遗失,特声明该公司的全部印章作废,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行政印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印鉴、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全部作废。
声明人:温岭市鸿踏鞋业
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2月4日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0)浙1081破27号之一
本院于2020年7月2日裁定受理温岭市鸿踏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7月16日指定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本院查明,债务人温岭市鸿踏鞋业有限公司目前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1月26日裁定宣告温岭市鸿踏鞋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温岭市鸿踏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浙1003破38号
本院根据台州唐威模具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11月23日裁定受理台州快鸿塑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12月1日指定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台州快鸿塑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2021年1月11日前向台州快鸿塑模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79号赤龙大楼3楼;联系电话:15157690872;联系人:余律师)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台州快鸿塑模有限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台州快鸿塑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应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根据本院、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台州快鸿塑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由管理人以非现场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会议将采取书面的形式表决,各债权人应当在表决票上明确表明同意或者不同意,如对表决事项有异议,应当在表决期内书面提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表决意见的,视为同意。
特此公告
刊登中缝广告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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