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闻见义勇为职工落户杭州
■吴杭民
“没想到我做了件小事,政府这么关心我!”这几天,有一条被“全网点赞”的新闻让这个冬日有了浓浓的暖意——杭州市余杭区邮政分公司良渚分局51岁的湖南籍投递员向达勇,因为自己勇救落水女子的行为,而成为我省首个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而落户的人员!(详见昨日本报报道)
我们听闻了太多的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新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这样的状况近几年已经在大力扭转。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而落户美丽的杭州,如此有温度的政策,足以让见义勇为者暖心,让杭州这座美丽的城市愈发体现出迷人的温情!
诚然,一个地方的发展,需要高科技的人才、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撑,这些因素,也已经成为各地极力追求的目标,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再多的人才、再雄厚的资金,如果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社会正能量的支撑,城市的发展,往往会事倍功半,因为,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社会需要正能量“网红”——无疑,杭州市余杭区邮政分公司良渚分局职工向达勇,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正能量“网红”!“引进道德上的人才”,其显著作用和示范效应,也许和引进几个亿甚至更多的资金有着同样的激励意义。
让好人有好报,一直是这个社会孜孜以求的价值取向,这不是一句空话,尤其需要政策的有力支撑和感召。2017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被县级以上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社保等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而湖南籍投递员向达勇,正是因为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成为“新杭州人”——我们完全可以把此事件,看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次精彩“落地”和城市软实力提升的标志性符号。
实现中国梦,必然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翼双飞的发展过程,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获得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引进浙江,这是一种具有强劲正能量的示范效应。在大力鼓励广大职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再立新功、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功立业的的新时代,我们期待有更多的正能量职工能成为“新浙江人”,并以此形成“涟漪效应”,让更多的优秀外来务工者在其为之奉献的城市更加踏实、安心,得到更多的厚待和礼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