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法治

“有偿删帖”非法获利近25万元

义乌两名“网络水军” 被处刑罚

  本报讯 通讯员朱翔、张亦含报道 “一般情况下,删一个帖子500到1000元……”在互联网行业,有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专门做删除网络负面信息的生意,尤其是一些明星和大企业,对网络负面信息删除的需求尤其大。不少人也许会认为,这是一种行业“潜规则”,没什么大不了。殊不知,这种“有偿删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日前,义乌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涉及网络“有偿删帖”的案件。冯某某(女,1989年出生)、黄某某(男,1994年出生)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三年,均被处罚金22万元及没收个人违法所得。

  义乌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份开始,冯某某和黄某某通过QQ搜索“负面公关”大量加群,广泛撒网发布广告,慢慢铺开自己的渠道,订单很快就纷至沓来。他们的客户来自各行各业,不仅有明星和网红,也有企业和普通个人。接到订单后,冯某某和黄某某有时自己处理,有时转包给他人处理。截至案发时,两人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获利近25万元。

  法院认为,冯某某和黄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办案法官表示,本案的发生并非个例。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文娱、电商等互联网产业迅速崛起,负面信息删除的需求也随之猛增。由于获利大、操作简单、形式隐蔽,“有偿删帖”这一灰色产业已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产业链条上,有负责招揽客源的网络公关,有负责介绍客源的删帖中介,有执行删帖的网站管理员、黑客、版主等。运作模式通常是一些形成规模的网络公关公司将删帖任务发给中介,由中介负责联系删帖人员,删除成功后再进行分成。

  网络“有偿删帖”行为严重扰乱社会舆论,影响社会价值判断,损害网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11月5日,针对这一行业乱象,国家网信办召开全国网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网络“有偿删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维护健康网络生态提供了强大动力。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2 义乌两名“网络水军” 被处刑罚 2020-12-15 2 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