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实施七大工程
推进国家数字经济 创新发展 试验区建设
本报讯 记者程雪报道 昨日,我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等有关情况,包括“5752”体系,即围绕建设5区、组织实施7大工程和52项主要任务。
日前,省经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局等单位研究编制《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称《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通过3年的努力,全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确立,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到2022年,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4万亿元以上,占全省国民经济生产总值(GDP)比重超过55%,基本建成全国领先的数字政府先行区、数字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数字社会发展样板区、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区。
在试验区建设任务方面,《工作方案》提出七大工程,其中一项就是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工程。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为此,我省将重点优化工业互联网的生态,实现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和百亿以上产业集群的全覆盖;深入实施企业上云行动;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配送建设;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形成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促进园区数字化转型。
数字产业化能级提升工程是以数字科技创新为关键动力,着力培育壮大基础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抢先布局未来产业,打造协同共生的数字产业生态,不断提升数字产业规模和能级。
以此为目标,我省将建设一批高能级创新载体;在高端芯片、人工智能、未来网络、工业互联网、智能数据等领域突破100项以上关键核心技术;推进环杭州湾“三廊四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产业平台建设;培育数字经济新主体,做强行业领军企业;发展壮大数字产业,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以上。
数字长三角建设工程重点实施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先行区建设、数字化应用互联互通、智慧高速公路交通网建设等任务。
七大工程还包括:探索数据高效安全流通和应用的政策制度,探索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的数字化生产关系构建工程;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政府数字化转型引领工程;实施推进网络市场准入便利化、创新网络市场服务与监管模式、创新新业态劳动纠纷处置方式等任务的数字化协同治理创新工程;加快“城市大脑”建设与应用、推广数字教育、数字医疗等任务的数字社会融合应用工程。
下一步,我省将全力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不断做优做强数字经济,在全国形成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新征程中交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高分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