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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明年我省将施行两部条例

关乎数字经济发展 和垃圾分类管理

  本报讯 记者程雪报道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将于明年施行的两部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涉及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完善垃圾分类管理的内容,关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将我省相关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首次在法律制度层面对数字经济作出明确界定。

  为了推动我省数字产业化发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明确我省重点支持和发展的数字产业,规定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育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共生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

  在促进我省产业数字化转型方面,《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支持工业互联网普及应用,推动企业发展智能型制造;推动数字技术与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引导和支持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等。

  为提升我省治理数字化水平,《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整体智治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政府办公全流程网上办理、掌上办理;要求加强“城市大脑”和智慧城市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规定加强数字教育、智慧医疗健康、智慧养老体系建设的基本路径和目标等。

  此外,《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还规定了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有关要求;规定了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相关举措;规定了激励和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措施。

  我省全面推进垃圾革命,确定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用法治手段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明确生活垃圾管理实行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全程分类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聚焦从源头上促进生活垃圾减量,规定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制度,制定绿色包装地方标准,鼓励生产者、销售者回收利用产品和包装物,要求电子商务、快递和外卖行业经营者优先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等。

  针对实践中回收体系不够健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率低等问题,《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出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集中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建设;制定扶持政策推进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引导和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回收网络等。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违反规定销售塑料制品、主动或者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以及未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等行为,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晰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促进全民参与;突出规划引领,有序推进有关设施建设;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落实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责任;强化分类收集运输环节管理,规范收集运输行为;健全生活垃圾处理制度,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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