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聚焦 “六个医保”建设
到2022年,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
本报讯 记者程雪报道 昨日,我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聚焦“六个医保”建设,探索省域医保现代化治理新路径。
近年来,我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不断取得成效。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541万人,户籍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困难人员资助参保率和享受医疗救助率实现两个100%。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到2022年,统一全省医疗保障政策框架,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到2025年,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平稳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基本成熟定型,初步形成“整体智治”的现代化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救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疗保障治理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医疗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省参保人全生命周期医疗保障服务更加优化。
《实施意见》提出了建设公平医保、精准医保、赋能医保、数字医保、绩效医保和法治医保“六个医保”的改革任务,以及具有浙江先行特色的24项改革创新举措。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建设精准医保主要指向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减轻重大疾病患者费用负担。我省财政部门与医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支持建立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资助困难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加大大病保险对困难人员政策的倾斜力度,强化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资助低收入农户参加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
目前,全省有71个职工医保统筹区和73个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区。因为统筹区比较散,统筹层次比较低,所以政策和制度都不统一,造成了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的不统一、不公平。为此,我省提出建设公平医保,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在更大区域范围内风险共济,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实施意见》彰显省域特色,突出“最多跑一次”改革引领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医保治理效能,增加了数字医保和法治医保的内容,力争为现代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更多的浙江素材、浙江经验。
建设数字医保紧扣“掌上办公之省”“掌上办事之省”“掌上治理之省”的目标,依托“智慧医保”平台建设,统筹推动医保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省、市、县、乡村四级经办网络的全覆盖,实现医疗保障30分钟服务圈,努力打造全国经办最便捷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