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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国旗、国徽应当作为 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实施时间:2021年1月

  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主要内容: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

  学校除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有条件的幼儿园参照学校的规定升挂国旗。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展览馆、体育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在开放日升挂、悬挂国旗。

  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表达爱国情感。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应当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网络使用的国旗图案标准版本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北京天安门广场每日举行升旗仪式。

  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不得随意丢弃国旗。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

  标示国界线的界桩、界碑和标示领海基点方位的标志碑以及其他用于显示国家主权的标志物可以使用国徽图案。

  下列证件、证照可以使用国徽图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执法证件等;国家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书、批准证书、资格证书、权利证书等;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法定出入境证件。

  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的徽章可以将国徽图案作为核心图案。

  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国旗、国徽应当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小学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旗、国徽的历史和精神内涵。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2 国旗、国徽应当作为 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2021-01-19 2 2021年01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