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总工会界别组建言——
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 培育新时代浙江工匠
本报讯 记者胡翀报道 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劳动者素质的竞争。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指出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紧接着,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21年我国经济工作的八项任务,排在首位的便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会议再一次强调了要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国内人才培养;同时,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也将着力建设三大科创高地放在了2021年的首要任务。
重要会议传递出了清晰的信号——培养人才,支持创新。
这也让目前正在杭州参加省两会的省政协委员、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辽宁心里有了更足的底气——坚守主业不动摇,持续创新求突破。
车载光学镜头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居全球首位,手机摄像镜头与手机摄像模组市场占有率居全球第二……“十三五”期间,“舜宇”两大业务都已成为制造业的“单项冠军”。
“我了解到,目前全国认定的五批单项冠军企业里,浙江入围114家,占全国总数的近20%,数量居全国第一。”他认为,这些已经站在全球产业细分领域“前排”的制造业企业,将是未来浙江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中坚力量。
争夺“冠军”,比拼的正是技术实力,也是人才储备。进入新发展阶段,如何助推浙江制造业企业持续引领高质量发展,拿出这两个问题的“解题方案”是关键,因此,今年省政协总工会界别组将目光聚焦于此,以界别团体提案的方式提交了《关于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培育新时代浙江工匠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并由陈坚军委员代表总工会界别组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进行大会发言。
《建议》指出,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来,我省把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育新时代浙江工匠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省在技能工匠人才培育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健全;二是重使用轻培育现象比较突出;三是技能评价机制有待优化;四是技术工人待遇亟待提升。为了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知识更新工程、“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青年技能人才队伍,更好地培育新时代浙江工匠,省总工会界别组建议省委省政府出台完善相应政策,引导我省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工匠人才待遇,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合力。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定期对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对培养成效良好的企业给予组合式激励,在项目审批、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用地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监督检查,敦促企业依法足额提取、规范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确保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建立企业职业培训投入的利益反馈保障机制,切实消除企业后顾之忧。
二、进一步完善技能评价机制。统筹学历学位管理、职业资格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推动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大力开发和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浙江特色产业等新职业、新工种技能等级标准和评价规范,填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空白。认真贯彻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健全由行业龙头企业或社会组织、人才评价机构制订企业岗位规范,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有效机制。
三、进一步提高工匠人才待遇。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参照行政管理级别建立技能人才岗位晋升通道,探索设立企业副总级别的首席技能专家岗位。加快出台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遴选办法,推动将高技能工匠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分类目录,按照人才类型享受相应政策。
四、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合力。积极宣传技能工匠人才的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工匠、崇尚工匠的文化氛围,让工匠享有职业荣誉感。建立技能工匠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常态化信息反馈和沟通协调机制,打破各部门信息壁垒,形成多部门协同机制。强化区域统筹、全省一体的理念,协调推进全省技能工匠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