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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疗休养

职工疗休养别忘买保险

  ■通讯员宋晗语、耿玲菊

  近日,为推动职工疗休养工作健康发展,充分满足职工美好生活需要,杭州市余杭区总工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联合转发了杭州市总工会等七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今年职工疗休养政策有所调整,疗休养时间放宽,疗休养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余杭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疗休养活动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有关规定,严禁承办单位虚开发票套现,严禁冒名顶替参加职工疗休养,严禁未经单位批准、未落实安全责任自行出行报销费用等行为。要加强对承办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坚决禁止以疗休养为名变相组织公款旅游或发放钱物,同时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确保疗休养活动圆满顺利。

  另外,职工疗休养是集体活动,必须统一组织安排。各单位组织实施职工疗休养应为每人购买额度不少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费用在疗休养经费中列支。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单位承担费用由职工自行安排疗休养所受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各单位组织疗休养活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由职工提出申请,经双方单位批准同意后,职工直系亲属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职工直系亲属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疗休养费用由职工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报销。不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需与承办单位协商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


浙江工人日报 疗休养 00004 职工疗休养别忘买保险 2021-03-13 2 2021年03月13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