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 2020年度 消费维权白皮书
罚没金额9.27亿元 挽回经济损失2.96亿元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昨天是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视频会议和网络直播形式,在杭州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活动以“安全、放心、满意”为主题,宣传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成效,发布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放心消费建设主要举措。
会上,重磅发布了《2020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囊括了2020年度我省消费维权情况、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网络消费情况、“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工作情况等多个方面。
2020年,全省共接到消费类投诉举报127.04万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567.28万元,罚没金额9.27亿元,全年受理咨询25.51万件。
从投诉情况分析,质量问题投诉17.53万件,位列第一,占比26.45%。从举报情况分析,广告违法行为举报案件36.10万件,占比68.80%,位居第一。
2020年,全省共接到网络消费投诉举报40.12万件,受理38.99万件。
从投诉对象分析,商品类投诉27.31万件,占比70.04%;服务类11.68万件,占比29.96%。商品类投诉较多的是食品、计算机产品、通讯产品、家居用品和服装鞋帽等方面;服务类投诉主要是餐饮、住宿服务、互联网服务、交通运输服务、文化娱乐体育等方面。
从投诉问题分析,问题主要集中在广告、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等方面。
2020年,全省共接到举报案件线索55.64万件,经核查立案查处案件5.21万件,罚没金额9.2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1032件。案件主要集中在防疫用品、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消费安全等方面。
2020年,“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再度列入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高质量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放心消费建设领域拓展至31个重点行业,基本覆盖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目前,全省累计有效放心消费单位43.37万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4.72万家,放心工厂4.21万家,放心消费商圈(街区)18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