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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疗休养

疗养经费提高 路线目的地增多

温州职工疗休养政策有新变化

  ■记者邹伟锋 通讯员郑欣欣

  近日,温州市总工会联合相关单位出台《关于组织好2021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对职工疗休养政策作出调整,提高了职工疗休养经费标准,增加了职工疗休养路线和目的地,鼓励民营企业工会开展一线职工疗休养。

  经费以实际疗休养天数核定总额报销。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费用总额按照实际的疗休养天数报销,以最高600元/人·天标准测算,最多5天,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比如,职工实际疗休养天数为3天,则可报销总额上限为1800元(3天×600元/人·天)。

  开展市域内疗休养活动,应在温州市疗休养基地进行。疗休养活动结束后,凭住宿、餐饮、交通(限额300元以内)、保险等票据或承办单位开具的综合费用发票报销。采取全年累计一次性报销方式,在实际休养天数核算的总额范围内报销。疗休养活动报销时,分批次组织的需附《事前审批表》,统一出行的需附《备案表》。(《事前审批表》、《备案表》在温州市疗休养云平台均有参考样本,具体以各地、各单位确定的为准。)

  新增了多条职工疗休养路线和目的地。原先温州市省内的疗休养合作城市为金华市、湖州市,今年则新增了宁波市、舟山市、台州市。后续如有其他合作城市加入,将及时公布。

  省外疗休养目的地包括两类:第一类为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包括新疆阿克苏拜城县和兵团一师九团、青海海西州格尔木市、西藏那曲地区嘉黎县,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壤塘县,南充市南部县,重庆市涪陵区三峡库区,吉林省吉林市;第二类为周边省(市):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等5个省(市)。

  需要提醒的是,省际疗休养活动一次只能在一个省域内进行。赴温州市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疗休养的,要在对口支援地区住宿一晚以上(高原反应、身体不适的除外),助力对口支援地区经济发展。

  分批次分时段灵活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原则上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实施。为鼓励在市域内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基层工会根据各自单位工作安排,制订年度单位职工疗休养计划,可分批次分时段组织单位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每批次可不限人数。5天的休养时间最多可分成2次完成。鼓励民营企业工会开展一线职工疗休养,允许职工家属随同参加疗休养。

  严肃职工疗休养纪律。严格执行疗休养有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做到消费真实、票据合法、开支合规。各单位审核时要严格把关,不得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冒名顶替参加职工疗休养。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另外,单位工会、承办单位及疗休养人员在疗休养期间应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应为职工购买额度不少于100万/人的人身意外险,费用在疗休养费用中列支。


浙江工人日报 疗休养 00004 疗养经费提高 路线目的地增多 2021-03-20 2 2021年03月2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