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制度红利 助推产业发展
我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记者曾晨路报道 虽然受疫情影响,但2020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自2020年2月取得国内首张跨省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杭州清大视光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液晶视力表”快速量产并投入使用,取得了不俗的销售业绩。这背后是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在我省的落地试点实施。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2019年12月至今,全省共有34家企业的197个产品纳入试点,其中22个是第三类医疗器械,175个是第二类医疗器械;10家企业147个产品涉及跨省委托生产,24家企业50个产品为省内委托生产。
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解绑”
“数据的增长是政策红利释放的最直观反映,说明医疗器械领域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解绑之后,可以激发巨大的活力。”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戴桂平相告,2019年8月,国家药监局将浙江列入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省份,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检验,政策对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介绍,在试点之前,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实行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捆绑”模式。即医疗器械研发机构、生产企业等必须取得“双证”(产品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方可在境内生产销售医疗器械。以科研院所为例,其有强大的研发能力,但由于没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即便研发出医疗器械产品,受“双证”条件的制约,很难实现量产上市。
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后,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得以“解绑”,即医疗器械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可分别取得“单证”(产品注册证或生产许可证),就可以用委托生产的方式进行合作,在境内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研发和生产将各司其职、各持其证,社会资源分配将极大得到优化。“有创新能力的机构、个人可以集中精力大胆创新,不必再投入大量资金去建厂房组织生产。生产企业可以加大与他们的合作,弥补创新研发上的不足,专注于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实现专业机构专业人做专业的事。”
长三角实现一体化监管
正是看到了注册人制度实施后对医疗器械整个行业带来的利好,省药监局除了让政策第一时间落地,及时惠及相关科研院所、企业等,更是站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高度谋划如何更大地释放政策红利,在更大区域更大范围内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在我省药监局的推动下,全国首个跨区域联合试点方案发布——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药监局联合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了医疗器械注册人试点申请主体、注册申报和生产许可办理程序,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随后,《长江三角洲区域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跨区域监管办法(试行)》发布,明确建立长三角一体化跨区域监管协作联动机制,有力助推长三角“注册+生产”医疗器械产业跨区域高质量协同发展。
赋能“浙造器械”高质量发展
杭州清大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便是政策红利的首个获益者。该公司在产品设计和销售服务方面能力较强,但没有生产条件。得知注册人制度实施后,于2020年1月14日申请注册人制度试点,委托上海雄博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戴桂平介绍,收到企业试点申请后,省药监局由专人指导,并组织跨省区联合检查,其研发的“液晶视力表”不到20个工作日就取得国内首张跨省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为快速实现量产抢得先机。
截至目前,我省已有5家企业5个产品通过注册人制度试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中杭州众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CRISPR免疫层析法)是我国首个试点注册人制度获批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6家企业98个已取得注册证产品通过注册人制度试点委托其他企业生产。
“从全国来看,我省的医疗器械产业基础比较好,相信随着注册人制度的落地实施,产业会得到更好的发展。”戴桂平说,生命健康科创高地是我省重点打造的三大科创高地之一,医疗器械作为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浙造器械”已成为我省一张靓丽的名片。以诊断试剂为例,我省新冠肺炎试剂出口量占全国的50%以上。同时,产业聚集效应已经显现,特别是在未来科技城,区域内已聚集生命健康相关企业1000家,主要涉及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和创新药物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