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波职工 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启动
办理截止至4月30日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 通讯员郁诗怡报道 记者日前从宁波市总工会了解到,2021年度宁波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即将启动。
据悉,本次市本级单位集中参保办理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而享受宁波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可在4月30日前前往就近社区参保。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网上参保调整为宁波工会网底部“服务平台/基层工会”模块,登录“基层工会智能管理系统”互助保障平台进行。已建工会的基层单位可直接登录“基层工会智能管理系统”互助保障平台办理参保手续;退休人员可在社区(村)缴费参保后,由社区(村)统一通过“基层工会智能管理系统”互助保障平台办理参保手续,同时将试运行退休人员微信网上参保模块,符合参保条件的退休人员可登录“甬工惠”微信公众号完成参保缴费。此外,今年宁波市总工会将不再开展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职工的“特种重病互助保障”赠送活动。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被誉为“职工第二条健康保险带”,2020年,共有近218万人次参与了宁波职工医疗互助保障,11万余名职工获得给付互助保障金超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