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浙江建设15年亮点纷呈
去年综合满意度 达92.25分
(上接第1版)
从安吉余村经验到武义后陈村务监督,从象山村民说事到桐乡“三治融合”“道德银行”……我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融合,建成民主法治村(社区)2.7万个(国家级210个),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0万余名,全面实现“一村(社)一法律顾问”。
我省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紧扣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新经济新业态、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共制订(修订)地方性法规160件、政府规章134件。其中,20多部地方立法开创了全国第一,包括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河长制规定、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
15年来,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硕果累累。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先后开展4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迭代升级,创新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建设“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在创新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面,全省统一将15个领域488项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综合执法,全省共有42个乡镇(街道)以自身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探索创新“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非现场执法”“综合查一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等执法方式,政府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我省创新智慧司法新模式,设立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打造“移动微法院”“浙江检察APP”掌上司法新名片,政法一体化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数字卷宗协同办案全覆盖,探索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云上公安和智慧警务、互联网公证、互联网仲裁、互联网司法鉴定、互联网司法所。
下一步,我省坚持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法治化改革,深入实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体系、建设省域依法治网体系、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体系、数字法治建设等“六大抓手”,加快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