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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30万元!

台州发放全省最大一笔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

  本报讯 通讯员周勇勇、项弋凌报道 30万元,全省最大一笔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金,日前在台州发放。

  为鼓励公众参与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充分调动市民环保监督积极性,协助环保部门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去年11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设置了最高50万元的奖金。

  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该市发放了两笔举报奖励,共计40万元。其中一笔30万元,是我省目前为止发放的最大一笔。

  此事,还要追溯到去年7月底。当时,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接到反映,称某企业存在私设通江暗管偷排废水行为。接到举报后,管理部门立马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企业于2020年6月,在厂区东侧用顶管工艺设置长度约400米通江暗管排放废水,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二氯甲烷,已构成环境污染犯罪。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查处了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并责令企业停产整治。近期,该案件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涉案的4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与此同时,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给予举报人单笔30万元奖励金。

  近年来,环保部门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拓展市民参与环保活动渠道和形式,全力构建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除了“重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外,对举报苗头性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样给予奖励,防患于未然。

  去年11月,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接到举报,称某医化公司未投入生产,就在车间内设置了一根通向地下100米深的排污暗管,可能将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偷排废水。虽然执法人员对该地埋管内积水采样,水质暂时未见异常,但鉴于该举报有效制止了利用暗管偷排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还是给予举报人10万元奖金。

  市民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者苗头性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第一时间拨打环保热线电话“12345”或者“12369”,也可通过信件、网络等方式向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

  调查核实后,会按规定给予奖励,最高金额达50万元。此外,会对举报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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